广东拟建药品、化妆品黑名单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月内市民均可登录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发表意见或建议。
“黑名单”不只适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亦在列。根据《规定》,“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情节严重,受到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毁灭有关证据,造成严重后果,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等五种情况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将被纳入“黑名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等情况的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亦将入“黑名单”目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称,考虑到“黑名单”管理是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做法经验供借鉴,因此将纳入“黑名单”的范围框定在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如违法发布药品等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者及未经许可生产食品药品的地下窝点等。同时,按照“谁处罚、谁公布”的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5个工作日内,“黑名单”将在各级监管机构政务网站上“公之于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会转载。公布期限为两年。期满后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在此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才能“转正”。
根据《规定》,“黑名单”信息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亦包括责任人员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涉案产品名称、批次等信息。一旦被纳入“黑名单”,生产经营者将成“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也将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安全管理情况。
山东金乡食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摸底工作
为积极稳妥的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责,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近日,山东金乡县食药监局紧密结合《2014年济宁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组织执法人员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认真细致谋划。紧密结合化妆品监管实际,制定摸底调查计划、调查表格,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突出调查重点。制定调查方案,将规模型大的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经营化妆品的零售药店作为调查重点,以经营基本情况、经营类别、进货查验等为调查主要内容。
强化业务指导。在调查摸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就如何把好产品购进关、验收关、质量关现场进行详细讲解。
加大宣传力度。逐户发放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材料,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
通过此次调查摸底,金乡县食药监局初步掌握了全县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详细地址、规模、性质、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情况,为下步化妆品的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扬州市食药监局召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暨诚信建设表彰会议
扬州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暨诚信建设表彰会议,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表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分析当前监管工作形势,部署安排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分析了当前保化产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安全首负责任,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质量导向,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突出品牌导向,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发展;突出共治导向,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他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当做民生工程、健康工程和社会安全工程来做,树立执法为民意识,保障产品安全;树立优化服务意识,助推项目建设;树立监管风险意识,加快能力提升;树立项目管理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会上,稽查处通报了大要案查办情况和保化专项稽查行动安排,市药检所就保化产品检验和服务企业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做了说明。
常德市药监局开展防晒、除臭类化妆品抽检
近日,常德市药监局对部分销售防晒、除臭类化妆品经营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检,保障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安全,打击化妆品生产经营中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此次抽检主要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的产品购货销售台账、产品外包装标示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对2家未建立化妆品购货销售台账或不能出示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证明文件的化妆品经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书。此次抽检防晒类化妆品5个批次、除臭类化妆品2个批次。按抽检要求,对被抽检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寄送《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天津市完成2014年度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样
按照2014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在本市经营环节重点针对抗皱类、祛痘/抗粉刺类、宣称美白/祛斑类、防晒类和除臭类等5类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样。本市化妆品经营企业较集中的和平、河西、河东、河北、南开、红桥、西青、武清8个辖区食药监分局负责落实。截至5月20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共计抽样80个批次,现已全部寄送承检机构。
如皋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如皋市药监局从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着手,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开展“诚信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诚信经营典型并予以推广,引导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办成受群众欢迎的放心店、诚信店。
为全市1000余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及时将诚信动态监测情况记录到档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动态性;同时建立企业销售人员基础数据库等档案,确保诚信管理的全面系统。
在媒体设置诚信宣传专栏强化舆论宣传,同时发挥该局聘请的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在城区、乡镇、村居全方位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加大诚信经营监督力度,结合日常监管,及时公布“诚信经营企业红名单”、“违法经营企业黑名单”。多方位强化行业自律意识,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诚信经营。(顾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