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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化妆品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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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检验检疫提醒: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

发布日期:2014-08-22 09:26  

  从昆山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欧盟委员会修订化妆品法规,限制化妆品中5种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的使用,包括尼泊金异丙酯、羟苯异丁酯、羟苯苄酯、4-羟基苯甲酸苯酯、戊烷基对羟苯甲酸酯。除了限制以上5种物质外,还规定二氯苯氧氯酚在漱口水中浓度不得大于为0.2%,在其他化妆产品如牙膏、手皂、扑面粉中浓度不得大于0.3%。

  据悉,为便于企业更改配方,法规给予了缓冲时限。2014年10月30日前,不符合新规的化妆产品生产商仍可在市场上正常销售,2015年6月30日起,所有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必须符合新规。

  江苏昆山是我国主要的化妆品出口基地,据昆山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4月辖区出口化妆品1436批,914万美元。产品输往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40个国家和地区。针对欧盟此次修改化妆品法规,昆山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及时收集和掌握输入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要求,加强对化妆品原辅料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从源头上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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