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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化妆品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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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化妆品法规成为全球化妆品企业关注焦点

发布日期:2015-08-25 11:11  
亚太地区化妆品法规成为全球化妆品企业关注焦点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妆品行业的快速发展,亚太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化妆品消费市场。亚太地区的化妆品法规已成为全球化妆品企业关注的焦点。日本、韩国是亚太化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规的变化也是企业关注的焦点。

    2013年5月,日本发布G/TBT/N/JPN/428通报,宣布将对《药事法》进行部分修订。修订的《药事法》于2014年11月25日生效,涉及化妆品方面修订的内容包括责任人需要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功效和安全性,增加了不良反应报告系统。另外,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应提供与及时更新产品的说明书,使其具有最新的知识与信息。在产品上市前,企业应向监管部门提交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最新的变更信息。这说明修订后的《药事法》加大了市后监管力度并提高了相关要求。

    2015年,韩国《化妆品法》将进行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禁止能够通过动物替代实验证明其安全性的动物实验,扩大化妆品的范围。牙齿及口腔黏膜类健康产品将归为化妆品类;人体清洁用的湿巾将按化妆品进行管理;对于市场上出现危害的化妆品,行政处分减免制度将适用于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的企业。

    因此,如果国内出口企业出口机能性化妆和医药部外品到韩国,需要提供一些非动物实验报告。牙膏和口腔清洁剂将由医药部外品变更为化妆品进行管理。在韩国,化妆品无需进行上市前的许可。

    2015年,东盟更新了《东盟化妆品指令》,将禁止尼泊金酯类物质在化妆品中的使用。东盟各成员国中,泰国和菲律宾已有产品可销售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成员国可销售到2015年7月30日。东盟还修订了三氯生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允许使用浓度,在漱口水中是0.2%,在其他化妆品产品中是0.3%,生效时间还未确定。因此,出口东盟化妆品企业需要根据最新的法规要求调整产品配方,为后续产品顺利出口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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