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购买普通洗发水、洗衣粉等商品的现象将不复存在。人社局已经出台医保卡购买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相关规定。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该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费用除了药品外,购买保健食品需要具“食健字号”,而化妆品则只能是特殊用途化妆品,需具“妆特字号”。如果药店不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相关费用属于违规行为。
以往,有些市民用医保卡可以在定点药房购买洗发水、甚至洗衣粉等现象,这种现象将不复存在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费用的范围为:药品,医疗器械(具“械字号”商品)、保健食品(具“食健字号”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具“妆特字号”商品)、消毒用品(具“卫消字号”商品)等规定用品。